因城市棚戶區改造需要,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現就征收地塊區域房屋征收有關事宜決定如下:
一、征收主體
七臺河市人民政府
二、項目名稱
2021年城鎮棚戶區改造海天(湖東)片區項目。
三、征收范圍
大同路以北,東風路以西,湖東路以東,北崗二道以南。(詳見規劃四至)
四、征收部門
七臺河市房屋征收保障中心
五、征收期限
2021年7月30日—2021年8月20日
六、有關要求
1.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如有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2.補償安置方式、安置原則及其具體補償安置標準依據《城鎮棚戶區改造海天(湖東)片區項目建設房屋征收與補償方案》執行。
3.被征收人應積極配合房屋征收工作,與征收部門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議,騰空房屋,完成搬遷。
4.被征收人對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在本決定發布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內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5.在簽約期限內沒有達成補償協議的,由房屋征收部門提請七臺河市人民政府做出房屋征收補償決定。被征收人在補償決定限定沒完成搬遷的,七臺河市人民政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七臺河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9日